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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一商混企业职工受伤被确定为工伤

发布时间:2024-12-24  作者: 行业资讯

  10月15日,从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得悉,崂山一商混企业职工受伤,被确定为工伤。

  崂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8月15日受理葛**的工伤确定请求后,依据提交的资料调查核实状况如下:葛**系青岛珩福源实业有限公司职工。2024年1月26日14:00左右,在公司厂区内整理砂石分离机沉积沟作业时不小心踩空楼梯摔落导致头面部、鼻部、左腕关节、右膝关节受伤,当天前往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承受医治。

  景象契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归于工伤确定规模,现予以确定工伤。

  2024年10月12日依法作出《确定工伤决定书》(青崂人社伤认决字[2024]第 010452 号)。